競業限制未約定補償如何解除

來源:生活大全幫 4.67K

競業限制未約定補償如何解除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未約定經濟補償數額並不是解除競業限制的情形,要解除競業限制的,可以雙方協商解除,或者用人單位支付三個月補償後解除,用人單位超三個月不支付補償的,勞動者可要求解除。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四)》第六條:當事人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了競業限制,但未約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履行了競業限制義務,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的30%按月支付經濟補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