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權50年和70年的區別是什麼
來源:生活大全幫 1.98W
產權50年和70年的區別是:產權50年的為工業用地、公益事業性、其他用地,產權70年的為住宅用地;產權50年的只能選擇全款或商業貸款、最多貸款10年,產權70年的可以選擇商業貸款與公積金貸款或者組合貸款、最多貸款30年;產權50年的一般不受限購政策影響,產權70年的受限購政策影響。
法律依據:
《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業用地50年;
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5、倉儲用地50年;
6、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