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和70年產權有什麼不同

來源:生活大全幫 1.01W

50年和70年產權有什麼不同

1、土地性質不同。50年產權房屋的土地性質則是工業用建築、綜合類用地;70年產權的房屋土地性質一般是住宅。

2、房屋價格不同。50年產權的房子房價可能偏低,但是其他費用較高;70年產權的住宅房屋單價會更高,但物業費、税費、水電費用會比較少。

3、使用方式不同。50年產權的房子不是住宅性質;70年產權的房子購房者可以放心居住,到期後還可自動續簽。

4、貸款要求不同。50年產權的房子貸款要求更為嚴格,一般首套房的首付會達到50%,連貸款年限也只有10年;70年產權的房子的貸款要求相比就寬鬆許多,首套房首付在20%~35%之間,貸款年限最長可選擇30年。

【法律依據】

《物權法》第149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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