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構成條件
來源:生活大全幫 1.91W
屋承租人優先購買權的構成要件:
(1)租賃合同為房屋租賃合同。
(2)租賃期間,出租人向第三人出賣租賃的房屋。
(3)承租人能夠滿足出租人與第三人之間約定的買賣條件。
(4)承租人需要在合理期限內行使優先購買權。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230條規定: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屋承租人優先購買權的構成要件:
(1)租賃合同為房屋租賃合同。
(2)租賃期間,出租人向第三人出賣租賃的房屋。
(3)承租人能夠滿足出租人與第三人之間約定的買賣條件。
(4)承租人需要在合理期限內行使優先購買權。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230條規定: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