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房產如何民間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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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房產如何民間抵押説明如下:
分期房產最好不要進行民間抵押,因為民間抵押風險是很大的。房屋抵押到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抵押登記才是有效的抵押。未辦理抵押登記,不具有抵押效力,債權人不享有該房屋的優先受償權。
相關説明:
1、房產系分期付款的,即該房產已向銀行抵押貸款,該房產已經設定了抵押權。所以,再次設定抵押時,抵押的價值不能超過房產的剩餘價值。
擔保法第三十五條,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價值。財產抵押後,該財產的價值大於所擔保債權的餘額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餘額部分。
2、物權法第一百八十條,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