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去名字費用怎麼收

來源:生活大全幫 1.33W

房產證去名字費用怎麼收

房產證去名字的費用:

1、交易手續費。存量非住房按成交價的0.5%,由受讓人繳納;新建非住房由轉讓雙方各按成交價的0.08%繳納;新建住房按每平方米3元,由轉讓方繳納;存量住房按每平方米5元,由轉讓雙方各繳納50%;

2、登記費;

3、圖紙費;

4、契税、印花税。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範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第二百一十七條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