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驗 濫用職權成立共犯嗎 來源:生活大全幫 3.58K 事前同謀,共同實施濫用職權犯罪的,成立共同犯罪。【法律依據】《刑法》第二十五條,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 共犯 濫用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