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權房變更承租人要什麼材料

來源:生活大全幫 1.15W

使用權房變更承租人要什麼材料

公有住房使用權過户的,房產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證明材料

(一)申請人户籍簿及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圖章;

(二)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三)承租人死亡的,提交死亡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四)户籍遷出本市的,提交户籍註銷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五)承租人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同簽訂的同意過户協議公證書。

(六)過户申請書。

過户申請人為18週歲以下未成年人或者其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申請過户的,可以由其監護人代理申請過户,並提交經公證的代理履行承租房屋義務的保證書。

沒有符合過户條件的,出租人可以收回該公有住房使用權。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