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不讓探望孩子法院怎麼判

來源:生活大全幫 9.21K

離婚不讓探望孩子法院怎麼判

當事人若因探望權發生糾紛,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法院的處理是:

由於離婚不讓見孩子、不讓探視孩子的行為構成侵權行為,法院會根據“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原則對探望權的行使方式、行使時間做出判決,並且要求夫妻雙方協助執行。

在法院就探望權做出判決的情況下,撫養孩子的一方仍然不讓見孩子、不讓探視孩子,在這種情況下,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幹問題的解釋(一)》第三十二條規定,婚姻法第四十八條關於對拒不執行有關探望子女等判決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的規定,是指對拒不履行協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權的有關個人和單位採取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不能對子女的人身、探望行為進行強制執行。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