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房子土地使用只有50年

來源:生活大全幫 2W

為什麼房子土地使用只有50年

買的是房產,不是土地,購房者的購房款中已經包含了70年的土地出讓金,我國規定最長的土地使用轉讓年限是70年,也就是説70年後就沒有這塊土地的使用權了,但房產仍然是購房者的。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管理》中第21條規定,在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年限屆滿後,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可以在期限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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