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離職日期是什麼意思

來源:生活大全幫 4.99K

擬離職日期是什麼意思

擬離職日期指的是計劃離職的日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

第三十一條: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勞動關係屬於民事法律關係範疇,因此在解除勞動關係時,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協商一次性處理雙方間所有權利義務。對於雙方自願簽訂的《解除勞動關係協議》,如不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即發生法律效力。因此,在協議已經實際履行後,勞動者如反悔再行主張約定無效,一般都難以得到法律支持。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