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鑊烹之刑

來源:生活大全幫 1.82W

關於鑊烹之刑

死刑的一種,也作烹,是把人放過大鼎或大鑊,用滾湯將人活活煮死的酷刑。烹人的大鍋古時叫做鼎或鑊。都是用銅或鐵鑄成的,不同的是鼎有三隻足,鑊無足。

鑊烹又分為兩種,水烹和油烹,是我國古代酷刑之一,自從永樂皇帝靖難奪位後,不再使用。本義是指用來煮肉類食物的無足大鍋,引申泛指蒸煮器皿。又轉指古時一種烹人的刑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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