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的房產再出售如何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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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的房產再出售如何交税

1、賣方:營業税及附加

普通住宅:總價*5.6%。

144平米(套內120)以下購買不足2年的,全額徵收營業税,滿2年的免徵。

144平米(套內120)以上購買不足2年的,全額徵收營業税,滿2年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徵收。

附加是指城建税和地方教育費附加。

2、賣方:個人所得税

普通住宅:總價*1%或(總價-成本)*20%。

受贈或繼承所得按(總價-原購置成本)*20%徵收。

購買滿5年且為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交。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遺產税暫行條例(草案)》規定,執行遺囑及管理遺產的直接必要費用按應徵税遺產總額的0·5%計算,但最高不能超過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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