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的房產再出售如何交税
來源:生活大全幫 1.32W
1、賣方:營業税及附加
普通住宅:總價*5.6%。
144平米(套內120)以下購買不足2年的,全額徵收營業税,滿2年的免徵。
144平米(套內120)以上購買不足2年的,全額徵收營業税,滿2年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徵收。
附加是指城建税和地方教育費附加。
2、賣方:個人所得税
普通住宅:總價*1%或(總價-成本)*20%。
受贈或繼承所得按(總價-原購置成本)*20%徵收。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遺產税暫行條例(草案)》規定,執行遺囑及管理遺產的直接必要費用按應徵税遺產總額的0·5%計算,但最高不能超過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