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上物質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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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上物質的概念

哲學上的物質是一切表象的載體,是客觀實在。物質是不能被創造和消滅的。世界上各種事物的存與亡,只是物質具體形態在一定條件下的轉化。在人們的意識之外獨立存在又能為人的意識所反映的客觀實在。列寧指出:“物質是標誌客觀實在的哲學範疇,這種客觀實在是人通過感覺感知的,它不依賴於我們的感覺而存在,為我們的感覺所複寫、攝影、反映。

馬克思主義哲學的物質範疇是對世界上一切現象的根本特性的最高概括,不能把這同自然科學的物質結構理論相混淆。隨着實踐和科學的發展,對自然物質的特殊屬性、結構和具體形態的認識會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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