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兼併的百科

宋初為什麼田制不立不抑兼併
因為宋朝厚待士大夫,給予充足經濟待遇和政治權利,結果士大夫乘機買田產加強兼併。唐朝初期採用均田制,但是到武則天時期土地兼併就已經很嚴重了,宋代北方長期戰亂,特別是到了南宋,大量人民南渡,土地不夠分配,商業開始發達。宋...
公司法兼併的法律規定內容是什麼
根據《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公司合併可以採取吸收合併或者新設合併。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併,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併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併,合併各方解散。...
租庸調製能不能緩解土地兼併
租庸調製能緩解土地兼併,唐朝時,朝廷通過建立在均田制和户籍制度之上的租庸調製,有效抑制土地兼併,推動唐代盛世的到來。租庸調製,唐時實行的賦税制度,以徵收穀物、布匹或者為政府服役為主,是以均田制的推行為基礎的賦役制度...
兼併合同糾紛需要注意什麼
兼併合同糾紛需要注意的事項是:(1)企業控股是企業收購形式,屬於企業股東行為;企業合併是企業行為,但需經股東大會決議同意。(2)企業控股不發生被控股企業主體資格的消滅,企業合併導致被吸收企業或者合併各方主體資格消滅。...
企業兼併的操作程序怎麼樣
企業兼併的操作程序是:1、企業通過與財務顧問合作,形成兼併戰略;2、結合目標公司的資產質量等選擇兼併目標;3、與目標企業進行談判,確定兼併方式、定價模型等;4、兼併後,對目標企業的資源進行成功的整合和充分的調動,產生...
秦為什麼能兼併六國實現統一
秦能兼併六國實現統一的原因有以下幾點:1、商鞅變法使得國富兵強,奠定了統一六國的基礎;2、重用人才使得各種人才在統一的過程中,能夠各盡其能發揮重要作用;3、正確策略,秦採用了近攻遠交的軍事外交策略;4、順天應人,主要是順...
兼併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兼併合同注意事項有:1、資本、資產方面的風險(一)註冊資本問題(二)公司資產、負債以及所有者權益等問題2、財務會計制度方面的風險3、税務方面的風險4、可能的訴訟風險【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條,公司合併可...
企業兼併主要形式有哪些
有下列形式:1、承擔債務式。這種方式兼併方要承擔被兼併方的全部債權債務。2、出資購買式。3、控股式。是指通過收購或資產轉換等方式,取得被兼併企業的控股權。4、授權經營式。指被兼併方的出資者將被兼併企業全部資產...
吉林建築大學被吉林大學兼併了嗎
吉林建築大學沒有被吉林大學兼併。吉林建築大學,簡稱吉建,坐落於吉林省長春淨月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由吉林省人民政府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共建,是一所以工為主,以土木建築為特色,理、工、文、管、法、藝等多學科相互支撐...
中國古代土地兼併什麼時候開始
中國古代土地兼併是春秋戰國時期土地私有出現後就開始有了。土地兼併往往在一個朝代的後期表現突出,它是封建經濟發展的結果,是地主土地私有制和地主階級力量增強的表現。封建社會中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是造成土地兼併的...
企業兼併協議怎麼寫
企業兼併協議首先應當寫明兼併方與被兼併方的姓名等信息;其次,寫明兼併的內容以及兼併後債務的承擔等問題;寫明兼併後雙方應承擔的權利與義務,以及違約責任;最後,雙方簽字並寫明時間。【法律依據】根據《公司法》第一百七十...
簡述企業兼併與破產
1、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由於價值規律的作用,在優勝劣汰的市場競爭中,企業的兼併、破產是必然的,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2、兼併和破產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不管是兼併還是破產,其目的都是優化資源配置,提高經濟效益,增強企業競爭...
企業兼併的程序是怎麼樣
企業兼併的程序是:1、初步確定兼併方和被兼併方企業。兼併方和被兼併方企業一般通過產權市場或者直接洽談的方式予以初步確定。2、清產核資和財務審計。企業兼併,必須由直接持有該國有產權的單位決定聘請具備資格的會計...
公司兼併有什麼法律風險
公司兼併的法律風險有:報表風險、評估風險、合同風險、資產風險、負債風險、財務風險和訴訟風險。【法律依據】根據《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公司合併時,合併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併後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企業兼併重組的形式有哪些
企業兼併重組的形式有新設合併,吸收合併,控股合併。《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規定,公司合併可以採取吸收合併或者新設合併。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併,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併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
企業兼併的原則是什麼
企業兼併的原則是:1、要以經濟發展戰略和產業政策為指導,使資產向合理流動;2、應遵循自願、互利、有償原則;3、注重實效,優化產業、產品和企業組織結構為標準,提高企業整體實力和企業發展;4、妥善處理職工安置,維護社會穩...
土地兼併什麼時候開始
歷代調整治理土地兼併的法令也不少,目的是限制土地兼併,確保自耕農利益,限制大地主利益,以維繫封建統治,保證國家穩定的財政收入。較為著名的有:北魏至唐朝前期實行的均田制,宋朝的王安石變法,明朝張居正草擬的一條鞭法,清朝...
企業兼併法律法規具體包括哪些
企業兼併法律法規具體包括哪些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3、關於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税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4、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税管理辦法5、關於外國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的規定6、國家外...
收購兼併後股票能漲嗎
收購兼併在企業的經營中可以説是一個重大的事項,特別是對於上市公司來説,進行收購兼併的行為對上市公司的未來發展有很重要的影響和意義,因為它會影響公司的業績,公司的內在價值以及公司股票價格。對於被收購或兼併的上市...
企業兼併後原有債務如何承擔
公司合併時,合併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併後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不清償債務或者不提供相應的擔保的,公司不得合併。【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公司合併時,合併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併後...
明朝有出現土地兼併嗎
土地兼併是春秋戰國時期土地私有出現後就開始有了,明朝有土地兼併。而且相當的嚴重,明朝實行官員、舉人有不納税的權利,所以只要一中舉,就有大量的人投獻土地,獲得免税權,...
企業兼併後被兼併企業的資質還能用嗎
不可以。資質是依附於企業的法人資格上。被兼併後,原企業已經失去獨立法人資格,所以原資質就無法繼續使用。生產許可證的道理同上。企業間兼併的資質問題,適用住建部《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實施意見》第一條第四款第2...
唐朝北宋明朝解決土地兼併的措施
唐朝實行均田制。均田制的制度安排,一方面可以儘快恢復和培植國家賴以生存的小農經濟,取得地主階層對其政治上的支持;另一方面通過抑制土地兼併,避免了税源和兵源隨土地流轉而流失。北宋王安石變法實行方田均税法。土地多...
田制不立不抑兼併是什麼意思
田制不立、不抑兼併有兩種涵義,一種是專指“井田制”,這種意義的“田制”,不獨宋代沒有,春秋戰國、秦漢、魏晉南北朝和隋唐五代也都沒有。另一種涵義是指各種土地政策、土地法規。宋朝的土地政策的土地政策是:田制不立、不...
收購和兼併合併有什麼區別
收購是指一個企業通過購買和證券交換等方式獲取其他企業的全部或部分股權。合併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司通過法定方式重組,原有的公司都不再繼續保留其法人地位。兼併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司通過法定方式重組,只有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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