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羈押的百科

坐多久判多久是指羈押
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對被告人在偵査中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可以經上一級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一般羈押多長時間必須審判:得到檢察院批准,可以羈押7日。7日後,或者有證據,證明被羈押者犯罪...
羈押逮捕期滿下個步驟是什麼
羈押逮捕期滿之後的下個步驟是公安機關會連同案件的卷宗材料,證據等這些一律移送至同級人民檢察院,然後由人民檢察院審查作出是否起訴的這種決定。【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七條:公安機關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時...
檢察院羈押和逮捕有什麼區別
檢察院羈押和逮捕的區別是:1、性質不同。逮捕是一種強制措施,而羈押只是一種限制人身自由的狀態,不是一種獨立的強制措施,是刑事拘留和逮捕的附帶性後果。2、實施主體不同。逮捕由公安機關執行(必要時檢察院可以協助執行)...
判決前羈押的時間算刑期嗎
判決前羈押的時間算刑期,並可以在所判刑期內予以折抵。根據《刑法》相關規定,管制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
影響羈押的嚴重疾病都包括哪些
影響羈押的嚴重疾病有:1、嚴重傳染病,比如急性、亞急性或慢性重型病毒性肝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伴有需要住院治療的機會性感染等;2、反覆發作的,無服刑能力的各種精神病,如腦器質性精神障礙、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礙、偏...
外地羈押犯人時間多長時間
外地羈押犯人開始的時候是刑事拘留,最長37天,然後是批准逮捕,逮捕後兩個月內起訴,然後就等着法院審判。涉及到偵查、起訴、審判三個階段,相應規定了不同的期限。【法律依據】一般羈押期限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54條規定:對...
把握羈押必要性審查的意義是什麼
第一,人權保障及無罪推定原則,需要羈押應當進行必要性審查。第二,為了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權,預防或防止審前羈押制度的廣泛濫用,必須遵循逮捕的必要性原則。第三,逮捕是國家司法機關採取的在一定時間以內完全剝奪犯罪嫌疑人和...
羈押人員近親屬申訴嗎
可以。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03條的規定,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04條、《民事訴訟法》第...
逮捕後偵查羈押的期限是多長時間
1、一般情況下的逮捕期限: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2、特殊案件的逮捕期限:根據...
偵查羈押的期限是多久
偵查羈押的期限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第二百二十一條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
審查起訴可以羈押嗎
在審查起訴階段是否需要羈押是根據檢察院的審查結果決定的。【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93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後,人民檢察院仍應當對羈押的必要性進行審查,對不需要繼續羈押的,應當建議予以釋放或者變...
為什麼要異地羈押
1、異地羈押沒有法律規定,只要羈押場所是法定的就可以,一般黑社會或者職務犯罪有異地羈押。2、犯罪地在外地或主犯在外地的可以異地羈押。只要是犯罪地和居住地都可以,當地法院都有管轄權,拘押地一般同法院地刑事訴訟法26...
正常拘押和羈押是一樣的嗎
拘留和羈押是不一樣的。拘留是在未批准逮捕以前,在法定的條件下,對需要進行偵查的人犯採取的一種緊急措施,而且只有公安機關才能行使拘留。羈押則是在人民法院決定逮捕或者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並且實施逮捕以後把人犯羈押...
錯誤羈押國家賠償訴狀怎麼寫
錯誤羈押國家賠償訴狀的書寫:1、首先寫明申訴人與申訴人信息;2、寫明案由,即糾紛的性質,寫明原終審法院名稱,申訴請求及理由;3、請求事項,寫明提出申訴所要達到的目的;4、事實和理由,寫明申訴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5、此致某某...
停止計算羈押期限法條
第一百五十八條:在偵查期間,發現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發現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的規定重新計算偵查羈押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應當對其身份進行調查,偵查羈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
逮捕後是否立即送看守所羈押
逮捕後應當立即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法律依據】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五條,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拘留後,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
犯人羈押期間家屬可以進行探視嗎
犯人羈押期間家屬可以進行探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第三十四條規定人犯與其居住在境內的近親屬通信,須經辦案機關同意,要求會見的須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的主管局、處長批准。...
哪些情況下要重新計算羈押期限
羈押是指在一定期限內對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狀態。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60條的規定,偵查羈押期限重新計算的情形包括以下幾點:1、在偵查期間,發現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發現之...
逮捕羈押可以取保嗎
逮捕羈押,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可以申請取保。《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
公安偵查變更羈押場所規定有哪些
公安機關在羈押期間發現對犯罪嫌疑人拘留或者逮捕不當的,應當在發現後的十二小時以內,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將被拘留或者逮捕人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釋放被逮捕的人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應當在作出決定後的三日...
新刑事訴訟法的羈押期限有多久
拘留的羈押期限一般情況是十天左右,最長不會超過三十七天。【法律依據】《刑法》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
羈押的執行場所是哪裏
羈押是指在一定期限內對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狀態。羈押的場所包括:監獄、看守所、拘留所、留置室。留置室不是專門的羈押場所,它可以是派出所的一個屋子,也可以是刑警隊的一個屋子,是...
哪六種疾病不能羈押
我國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哪六種疾病不能羈押,但是根據我國的看守所條例的規定,收押犯人之前要進行健康檢查,出現以下四類情況的不能進行羈押:1、患有精神類疾病;2、急性傳染病;3、處於懷孕期或者正在哺乳自己親生的年齡小於1...
羈押期限不能超過多久
羈押期限不能超過2個月,而申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則是不超過7日。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
被告被羈押如何啟動民事訴訟
被告被羈押原告在自己的住所地起訴被告即可。每個公民民事權利和訴訟權利是平等的。【法律依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八條,民事訴訟當事人有平等的訴訟權利。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保障和便利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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