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鑑定需要什麼材料

來源:生活大全幫 2.25W

傷殘鑑定需要什麼材料

傷殘鑑定需要的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或户口本,例如學生證、軍官證、士兵證、駕駛證、診斷證明、加蓋醫院印章的病歷複印件、當事人的正、近期底片,如X光片、CT片等。根據殘疾人的傷情,由法定鑑定機構按照有關標準進行鑑定。司法鑑定機構一般在接受委託後10個工作日內,就會出具殘疾鑑定證明。代理人必須充分重視司法鑑定的重要性,作為一種重要的證據,鑑定結論的公正性、權威性、客觀性和科學性是不容質疑的。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