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務員的權利和義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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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
1、獲得履行職責應具有的工作條件。
2、非因法定事由、非經法定程序,不被免職、降職、辭退或者處分。
3、獲得工資報酬、享受福利、保險待遇。
4、參加培訓。
5、對機關工作和領導人員提出批評和建議。
6、提出申訴和控告。
7、申請辭職。
8、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
義務:
1、模範遵守憲法和法律。
2、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認真履行職責,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3、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接受人民監督。
4、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
5、忠於職守,勤勉盡責,服從和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
6、保守國家祕密和工作祕密。
8、清正廉潔,公道正派。
9、法律規定的其他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