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驗 因身體有病緊急辭職可以嗎 來源:生活大全幫 2.54W 身體有病不是法定隨時解除合同理由,不能緊急辭職。【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有病 辭職 緊急 身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