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財產查封后怎麼處理
來源:生活大全幫 2.89W
於沒收的、查封的相關非法財物,除依法應當予以銷燬的物品以外,其他物品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公開拍賣或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法律依據】
《行政強制法》第一百六十二條公安機關對收繳和追繳的財物,經原決定機關負責人批准,按照下列規定分別處理:
(一)屬於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的合法財物,應當及時返還;
(二)沒有被侵害人的,登記造冊,按照規定上繳國庫或者依法變賣或者拍賣後,將所得款項上繳國庫;
(三)違禁品、沒有價值的物品,或者價值輕微,無法變賣或者拍賣的物品,統一登記造冊後予以銷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