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南京大屠殺

來源:生活大全幫 2.09W

簡述南京大屠殺

南京大屠殺是指1931至1945年中國抗日戰爭期間,中華民國在南京保衞戰中失利,首都南京於1937年12月13日淪陷後,在華中派遣軍司令鬆井石根和第6師團長谷壽夫指揮下,侵華日軍於南京及附近地區進行長達6周的有組織、有計劃、有預謀的大屠殺和姦淫、放火、搶劫等血腥暴行。在南京大屠殺中,大量平民及戰俘被日軍殺害,無數家庭支離破碎,南京大屠殺的遇難人數超過30萬。南京大屠殺是侵華日軍公然違反國際條約和人類基本道德準則,是日軍在侵華戰爭期間無數暴行中最突出、最有代表性的一例之一。戰後,中國國民政府對南京大屠殺進行了廣泛的調查。其中,南京審判戰犯軍事法庭經調查判定,日軍集體屠殺有28案,屠殺人數有19萬,零散屠殺有858案,死亡人數有15萬,總計死亡人數達30多萬,製造了慘絕人寰的特大慘案。大規模屠殺方法有機槍射殺、集體活埋等,手段極其殘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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