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基本計算公式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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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基本計算公式分為以下幾種:
1、一般納税人:
應納税額=銷項税額-進項税
銷項税額=銷售額×税率(此處税率為17%)
組成計税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
組成計税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1-消費税税率)
禁止抵扣人進項税額=當月全部的進項税額×(當月免税項目銷售額,非應税項目營業額的合計÷當月全部銷售,營業額合計)
2、進口貨物:
應納税額=組成計税價格×税率
組成計税價格=關税完税價格+關税(+消費税)
3、小規模納税人:
應納税額=銷售額×徵收率
銷售額=含税銷售額÷(1+徵收率)
【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税暫行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納税人銷售額未達到國務院財政、税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增值税起徵點的,免徵增值税;達到起徵點的,依照本條例規定全額計算繳納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