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要件是什麼

來源:生活大全幫 1.95W

挪用公款罪要件是什麼

挪用公款罪的構成要件:在主觀上並沒有非法佔有的目的,在挪用的時候是有歸還的打算的,但是要有明確的挪用的故意;在主體上的要求是必須有國家工作人員的身份;在客觀方面確實實施了挪用公款這樣的行為,而在客體上挪用的對象是國家、集體的財物,這裏着重強調不能是他人個人的財物。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挪用用於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罰。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