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代位權抗辯事由具體有哪些

來源:生活大全幫 1.47W

債權人代位權抗辯事由具體有哪些

債權人代位權抗辯事由包含以下:

1、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須有合法的債權債務關係存在。

2、債務人須有權利存在。

3、須債務人怠於行使其權利。

4、須債務人怠於行使權利的行為有害於債權人的到期債權。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18條規定:“在代位權訴訟中,次債務人對債務人的抗辯,可以向債權人主張。債務人在代位權訴訟中對債權人的債權提出異議,經審查異議成立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駁回債權人的起訴。”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