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離婚管轄是如何規定的

來源:生活大全幫 1.5W

軍人離婚管轄是如何規定的

(1)如果雙方都是軍人,由被告所在地或者被告所在地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2)非軍人向軍人提起的離婚訴訟,如果軍人一方是文職人員,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3)非軍人向軍人提起的離婚訴訟,如果軍人一方不是文職人員,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4)軍人對非軍人提起的離婚訴訟,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