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養費賠償標準2020

來源:生活大全幫 3.15W

營養費賠償標準2020

1、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傷情顯著輕微,不需住院治療的,一般不賠償營養費。受害程度達輕傷以上者,賠償營養費,賠償期限從受害之日起到傷情基本痊癒之日止。

2、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或請法醫作出鑑定確定。醫療機構的意見作為參考是《解釋》規定的前提條件,醫療機構的營養意見應當是以輔助治療的需要為前提的,如果醫療機構沒有出具營養意見,可以推定為不需要輔助治療的營養,不應對營養費進行賠償。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4條規定,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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