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物命名的次序規則
來源:生活大全幫 2.32W
有機物命名的次序規則為:羧酸>磺酸>羧酸酯>醯滷>醯胺>酸酐>腈>醛>酮>醇>硫醇>酚>硫酚>胺>炔烴>烯烴>醚>硫醚>鹵代烴>烷烴>硝基化合物>亞硝基化合物等等。
當有機化合物含有多個官能團時,要以最優先的官能團為主官能團,其他官能團作為取代基。
這裡這兩個不能作比較。後者命名先列出羥基最後列出主官能團羧基。
有機物命名的次序規則為:羧酸>磺酸>羧酸酯>醯滷>醯胺>酸酐>腈>醛>酮>醇>硫醇>酚>硫酚>胺>炔烴>烯烴>醚>硫醚>鹵代烴>烷烴>硝基化合物>亞硝基化合物等等。
當有機化合物含有多個官能團時,要以最優先的官能團為主官能團,其他官能團作為取代基。
這裡這兩個不能作比較。後者命名先列出羥基最後列出主官能團羧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