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迴避適用於哪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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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迴避適用的情形:
1、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的近親屬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親屬和本案有利害關係。
3、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鑑定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
4、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係,可能影響公正處理案件。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條規定,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不得接受當事人及其委託的人的請客送禮,不得違反規定會見當事人及其委託的人。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違反前款規定的,應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要求他們迴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