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隴南市兩當縣徵地補償標準

來源:生活大全幫 7.01K

甘肅省隴南市兩當縣徵地補償標準

甘肅省隴南市兩當縣徵地補償標準應當由政府部門考慮當地經濟水平,土地原用途等因素進行制定。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徵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