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傷殘鑑定最多多長時間

來源:生活大全幫 1.04W

申請傷殘鑑定最多多長時間

傷殘鑑定結果從接受到出具鑑定報告,一般不超過15天,特殊情況可以延長。如治療未終結,節假日等。

工傷事故發生後,用人單位必須在一個月內申請工傷認定,社保行政部門收到材料後60日內作出決定,

工傷認定書在作出後滿6個月雙方均無異議的,工傷認定書生效,員工可以去申請勞動能力鑑定。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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