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的定義和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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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的定義和區別

用陶土燒製的器皿叫陶器,用瓷土燒製的器皿叫瓷器。陶瓷是陶器、炻器和瓷器的總稱。凡是用陶土和瓷土這兩種不同性質的粘土為原料,經過配料,成型,乾燥,焙燒等工藝流程製成的器物都叫陶瓷。

二者的區別為:

燒成温度不同。陶器燒成温度一般低於瓷器,最低達到800攝氏度以下,最高可達1100攝氏度左右。瓷器的燒成温度較高,大都在1200攝氏度以上,甚至有的達到1400攝氏度左右。堅硬程度不同。陶器燒成温度低,坯體並未完全燒結,敲擊時聲音發問,胎體硬度較差,有的甚至可以用鋼刀劃出溝痕。瓷器的燒成温度高,胎體基本燒結,敲擊時聲音清脆,胎體表面用一般鋼刀很難劃出溝痕。使用原料不同。陶器使用一般黏土即可製坯燒成,瓷器則需要選擇特定的材料,以高嶺土作坯。燒成温度在陶器所需要的温度階段,則可成為陶器,一般製作陶器的黏土製成的坯體,在燒到1200攝氏度時,不可能成為瓷器,會被燒熔為玻璃質。透明度不同。陶器的坯體即使比較薄也不具備半透明的特點。例如龍山文化的黑陶,薄如蛋殼,卻並不透明。瓷器的胎體無論薄厚,都具有半透明的特點。釉料不同。陶器有不掛釉和掛釉的兩種,掛釉的陶器釉料在較低的燒成温度時即可熔融。瓷器的釉料有兩種,既可在高温下與胎體一次燒成,也可在高温素燒胎上再掛低温釉,第二次低温燒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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