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合一與道法自然的區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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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人合一與道法自然的區別是什麼

“天人合一”的思想概念最早是由莊子闡述,後被漢代儒家思想家董仲舒發展為天人合一的哲學思想體系,並由此構建了中華傳統文化的主體。 宇宙自然是大天地,人則是一個小天地。人和自然在本質上是相通的,故一切人事均應順乎自然規律,達到人與自然和諧。天人合一不僅僅是一種思想,而是一種狀態。

“道法自然”是老子的哲學思想。老子認為,“道”雖是生長萬物的,卻是無目的﹑無意識的,它“生而不有,為而不恃,長而不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這裏的“自然”是自然而然的自然,即“無狀之狀”的自然。從這裏可以看出老子的法的意識裏,就是自然法。

區別:

1、“道法自然”是最高境界。“天人合”是道法自然的必要過程。

2、“天人合一”是和諧理念,“道法自然”是和諧原則。

3、“道法自然”是主張天、地、人三者之間自然共生,共同遵循自然法則的“天人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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