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尾什麼程度算事故車

來源:生活大全幫 1.59W

追尾什麼程度算事故車

符合以下任意一條,即屬於事故車:

1、經過嚴重撞擊,損傷到發動機艙和駕駛艙的車輛

2、水箱支架有碰撞損傷的車輛,修復或更換過的也算。

3、車身後翼子板撞擊損傷超過其二分之一的車輛。

4、全車的縱梁、減震器、ABC柱有被撞擊痕跡,經修復、焊接、切割、整形、變形的也算。檢查方法看整個底盤髒污程度是否大致相同,如有特別乾淨的部位,説明換過。大梁也應平直。

5、因撞擊造成安全氣囊彈出的車輛。

非事故車就是指那些經輕微撞擊,只損傷到前後保險槓及其相關附件包括車身外覆蓋件的車輛。例如水箱支架、前後保險槓等,一般都是可以拆卸,用螺絲固定在車身上。這類的部件,即使受傷了,將其拆掉換上新的對車也不會有影響。

在絕大情況下,追尾都是後車全責,因為交規明確規定了“行車需要保持足夠的距離”。但是有以下幾種情況前車也要負一定責任:

1、掉頭。

2、壓線行駛、加塞。

3、故意製造險情。

4、倒車、溜車或“右側超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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