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分和積分的概念
來源:生活大全幫 1.14W
微分的定義:由函數B=f(A),得到A、B兩個數集,在A中當dx靠近自己時,函數在dx處的極限叫作函數在dx處的微分,微分的中心思想是無窮分割。微分是函數改變量的線性主要部分。
積分的定義:設為函數的一個原函數,我們把函數的所有原函數(C為任意常數)叫做函數的不定積分。
微分的定義:由函數B=f(A),得到A、B兩個數集,在A中當dx靠近自己時,函數在dx處的極限叫作函數在dx處的微分,微分的中心思想是無窮分割。微分是函數改變量的線性主要部分。
積分的定義:設為函數的一個原函數,我們把函數的所有原函數(C為任意常數)叫做函數的不定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