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不批捕決定申訴可以嗎

來源:生活大全幫 1.68W

對於不批捕決定申訴可以嗎

逮捕,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實施妨礙刑事訴訟的行為,逃避偵查、起訴、審判或者發生社會危險性,而依法剝奪其人身自由,予以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若被害人對不予批捕決定不服的,不可以申訴;若公安機關對不予批捕決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複議和複核。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規定,公安機關對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決定,認為有錯誤的時候,可以要求複議,但是必須將被拘留的人立即釋放。如果意見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請複核。上級人民檢察院應當立即複核,作出是否變更的決定,通知下級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執行。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