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的宰相權利大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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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的宰相權利大不

宰相是中國古代最高行政長官的通稱。“宰”的意思是主宰,商朝時為管理家務和奴隸之官;周朝有執掌國政的太宰,所有掌貴族家務的家宰、掌管一邑的邑宰,實已為官的通稱。相,本為相禮之人,字義有輔佐之意。宰相聯稱,始見於《韓非子·顯學》,但只有遼代以其為正式官名,其它各代所指官名與職權廣狹則不同,而且名目繁多。通常和丞相是一個概念。 唐朝的中書省長官中書令,門下省長官侍中,參議政事的中書侍郎、門下侍郎是宰相。尚書令,以後不再任命此官,改以尚書僕射為長官任宰相職。唐高宗後,尚書僕射只有加“同中書門下三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者才是宰相。參議朝政的百官加參議政事、參知政事、同知政事、同平章政事等加銜的所是宰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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