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債務與連帶債務的區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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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債務與連帶債務的區別:
1、債務承擔責任的範圍不同;
2、共同之債不可部分履行,連帶債務可以部分履行;
3、對連帶債務當事人之間有連帶關係,共同之債除履行外僅有相對效力。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婚姻法》將於2020年12月31號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