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民國時期的女子要裹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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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民國時期的女子要裹腳

纏小腳最早開始於公元969到975年南唐李煜在位的時期,李後主的一個窅娘別出心裁,用帛將腳纏成新月形狀在金蓮花上跳舞取悦皇帝。後來這個做法流傳到民間,纏小腳之風漸漸普及到了百姓人家民國民間女子從四五歲就開始纏小腳,到成年時腳長若不超過三寸,即成為備受讚賞的“三寸金蓮”。在當時,這樣的小腳被認為是“女性美”的一個重要方面。小腳“美”是以女性身心被摧殘為前提的。纏小腳的方法是通過人為的強力,野蠻地造成女子兩腳的跖骨脱位或骨折並將之折壓在腳掌底,再用纏腳布一層層裹緊,被纏足的女性步履艱難且疼痛非常,更有可能引發殘疾和致死。把天然的腳纏成了“三寸金蓮”,女性在勞動和交往方面必定是十分不便、大受制約,惟有困守家中,站立、行走必扶牆靠壁,不僅“男主外、女主內”順理成章,“男強女弱”也成了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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