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拆的條件是什麼

來源:生活大全幫 2.08W

強拆的條件是什麼

強制拆遷必須具備以下四個法定條件:一、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二、強制拆遷以補償決定為前提;三、必須對被徵收人給予貨幣補償、產權調換房屋和週轉房;四、徵收補償決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不準予執行:1、明顯缺乏事實根據;2、明顯缺乏法律、法規依據;3、明顯不符合公平補償原則,嚴重損害被執行人合法權益,或者使被執行人基本生活、生產經營條件沒有保障的;4、明顯違反行政目的,嚴重損害公共利益;5、嚴重違反法定程序或者正當程序;6、超越職權;7、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的其他不宜強制執行的情形。

法律依據: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九條:

拆遷人應當在房屋拆遷許可證確定的拆遷範圍和拆遷期限內,實施房屋拆遷。

需要延長拆遷期限的,拆遷人應當在拆遷期限屆滿15日前,向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提出延期拆遷申請;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延期拆遷申請之日起10日內給予答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