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賠償標準

來源:生活大全幫 2.09W

醫療事故賠償標準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九條的規定,醫療事故賠償標準要考慮醫療事故等級,醫療過失行為在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中的責任程度,醫療事故損害後果與患者原有疾病狀況之間的關係。

賠償項目為: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陪護費、殘疾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精神損害撫慰金。

但醫療事故賠償範圍不含死亡賠償金,且其他項目也與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差異較大,如果主張民事賠償,建議向人民法院主張醫療損害責任,而非醫療事故責任。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九條

醫療事故賠償,應當考慮下列因素,確定具體賠償數額:

(一)醫療事故等級;

(二)醫療過失行為在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中的責任程度;

(三)醫療事故損害後果與患者原有疾病狀況之間的關係。

不屬於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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