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的購置税徵收標準2020
來源:生活大全幫 1.12W
2019年6月28日,財政部和税務總局發佈《關於繼續執行的車輛購置税優惠政策的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購置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税。自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對購置掛車減半徵收車輛購置税。
新車輛購置税法將於2019年7月1日實施,購置税法新規的調整沒有特別的不同,燃油車依舊按照10%的比例徵税。
5種車輛免徵車輛購置税:
1、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税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有關人員自用的車輛;
2、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列入裝備訂貨計劃的車輛;
3、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車輛;
4、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專用作業車輛;
5、城市公交企業購置的公共汽電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