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質保金如何繳納才比較合適
來源:生活大全幫 2.08W
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對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的管理有明確規定:
首先在工程項目竣工前,已經繳納履約保證金的,發包人不得同時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採用工程質量保證擔保、工程質量保險等其他保證方式的,發包人不得再預留保證金。
其次,根據《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辦法》,發包人應按照合同約定方式預留保證金,保證金總預留比例不得高於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3%。合同約定由承包人以銀行保函替代預留保證金的,保函金額不得高於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3%。
【法律依據】
《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第七條規定,發包人應按照合同約定方式預留保證金,保證金總預留比例不得高於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3%。合同約定由承包人以銀行保函替代預留保證金的,保函金額不得高於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