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能否分割第三者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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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案能否分割第三者的財產

離婚案不能分割第三者的財產,只能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是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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