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超車道能長期佔用嗎

來源:生活大全幫 1.64W

高速超車道能長期佔用嗎

小型車不可以一直佔超車道。高速公路應當標明車道的行駛速度,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最低車速不得低於每小時60公里。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小型載客汽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00公里,摩托車不得超過每小時80公里。

同方向有2條車道的,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00公里;同方向有3條以上車道的,最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10公里,中間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90公里。

道路限速標誌標明的車速與上述車道行駛車速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標誌標明的車速行駛。高速公路的超車道是供超車使用的,超車結束後應該立即恢復行駛到中間車道上來。長期佔用超車道,影響車輛通行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

但超車道成了行車道,私家車、大巴車、載重貨車等成為超車道上的主力軍,不僅造成“高速公路不高速”而且,此類行為逼迫後方車輛只能選擇“左穿右插”來超車,在高速行駛的狀態下,極易發生碰撞,釀成交通事故。因此,交通參與者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規,正確使用超車道。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