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有精神病的可以離婚嗎

來源:生活大全幫 2.71W

配偶有精神病的可以離婚嗎

依據最高院的相關解釋,夫妻一方在婚前隱瞞、或者知道有精神病史的,婚後久治不不愈的,可以離婚。

婚後發病的精神病人離婚的法定理由是看其存在的婚姻是否已破裂,如果感情破裂是可以判決離婚的。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