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之我幸失之我命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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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之我幸失之我命什麼意思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的意思是得到了是我的幸運,得不到是命裏註定,不過如此而已。出自徐志摩寫給梁啟超的一封信中。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原文

我將於茫茫人海中訪我唯一靈魂之伴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此話表達了追求愛情和知己的決心,意思是得到了是我的幸運,得不到是命裏註定,不過如此而已。

徐志摩介紹

徐志摩原名章垿,字槱森,留學英國時改名志摩。曾經用過的筆名有南湖、詩哲、海谷、谷、大兵、雲中鶴、仙鶴、刪我、心手、黃狗、諤諤等。浙江嘉興海寧硤石人。現代詩人、散文家,新月派代表詩人,新月詩社成員。代表作品有《再別康橋》、《翡冷翠的一夜》、《雪花的快樂》、《偶然》、《我不知道風是在哪一個方向吹》等。

徐志摩是一位在中國文壇上曾經活躍一時並有一定影響的作家,他的世界觀是沒有主導思想的,或者説是個超階級的“不含黨派色彩的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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