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無故毆打後反擊致對方死亡為什麼倆小夥正當防衞卻涉嫌故意傷害罪受審

來源:生活大全幫 2.11W

被無故毆打後反擊致對方死亡為什麼倆小夥正當防衞卻涉嫌故意傷害罪受審

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正當防衞行為不負刑事責任,這即是法律上規定的正當防衞。但對於被輕微傷害後反擊造成對方嚴重傷害的行為,從緊迫程度、阻止侵害的適當性以及行為目的等方面來看,都很難認定為正當防衞。

防衞過當是在防衞過程中制止不法侵害時超過必要限度,兩者最大的區別是否超過必要限度。防衞過當因超過必要限度給社會造成了重大的損害,已經侵害了一定的社會關係,並且對危害社會結果的發生在主觀上具有罪過的心理,應負刑事責任。

倆小夥具有防衞的目的,但其受到的不法侵害強度相對較緩和的,其致對方死亡行為超越了制止不法侵害的客觀需要,明顯超過了必要限度,並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嚴重後果,屬於防衞過當,構成故意傷害罪。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