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撤銷權和形成權

來源:生活大全幫 2.03W

什麼是撤銷權和形成權

合同撤銷權,即可撤銷合同的撤銷權,是指撤銷權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單方意思表示撤銷已成立的合同的權利。在行使撤銷權後,合同無效溯及合同成立之時,自始不發生效力。

形成權,是指依照權利人單方意思表示就可以使已經成立的民事法律關係發生變化的權利。如法定代理人對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超越其行為能力與他人訂立的合同加以承認,這個合同就從效力待定變為有效了,這叫追認權;合同有效成立以後,由於出現法定情形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合同關係即告消滅,這叫解除權。這些權利均屬於形成權。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