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罪是刑法第幾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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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罪是刑法第幾條

故意傷害罪是指主觀上故意地損害他人的人身健康而被判刑的罪。故意傷害罪屬於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其刑法條文為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其中,該條從受害人傷勢情況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手法等犯罪情節對不同情況下的故意傷害行為的量刑標準作了明確的法律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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