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選妃幾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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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選妃幾年一次

時間不定的。選妃又叫“選秀女”是近代的説法,古代叫“採選”。採選的制度是東漢首開其端。在此之前,歷代朝廷充實後宮,或強奪,或挑選,時間不定,規矩不一,隨意性很強。

東漢,東漢制定法令,命令每年挑民間良家女子入宮。其過程大體是:每年農曆八月,朝廷派遣專人領着精通相術的人員,一起到洛陽鄉間,閲視良家童女。挑選的標準是,年齡在十三歲以上、二十歲以下,姿色秀麗、容貌端莊,面相符合相法“吉利”的女子。

三國,三國時期吳主孫皓荒淫無道,他令人在各地選取文武官員家中的女兒,尤其是那些高官的女兒,凡十五六的姑娘都得參加“簡閲”,一個不得落下,“ 簡閲”不中,才許出嫁。

清朝,清代選秀女制度,可謂是中國后妃制度的一大特色。清朝規定,八旗官員家中年滿14歲至16歲的女子,必須參加三年一次的秀女挑選,17歲以上的女子不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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